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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郝秀华 我从98年修炼法轮大法以来身体好了,思想境界高了,家庭和睦了。99年7.20大法遭到迫害时我没有悟到保护大法书籍的重要性,交出了两本大法书。随后派出所人上门让我写“不炼功”的保证书,丈夫不炼功代我写了“保证”;2001年底,我去天安门证实大法被非法关進派出所,我配合邪恶按了手印,转回本地看守所后还主动在“拘留证”上签字,这些行为完全不符合大法标准。我现在声明:丈夫写的“保证”作废;我所签过的字和按过的手印作废。我决心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严守心性,不做对不起师父和大法的事,坚决抵制迫害,紧跟师父正法進程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真修向善,圆满随师还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6月21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c/mh/articles/2005/6/28/104825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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