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张希仲 我在被非法劳教期间,违心的写过“保证”、“悔过”和“揭批”,我一直深深的受到内心的谴责,对不起师父和大法。现在我严正声明: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及写过的东西全部作废。今后我要学好法,正念正行,做好三件事。坚定的紧跟正法進程,做一个合格的大法弟子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6月1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c/mh/articles/2005/6/28/104825.html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