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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李坤英 2002年在公社村支部的压力下由别人代笔写了“不炼功”的保证。通过学法,我声明:以前所有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一定要坚修大法,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紧跟正法進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6月21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c/mh/articles/2005/6/28/104825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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