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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徐佩英 我是97年得法的,得法后我身心受益,常年的精神衰弱好了,多年的腿部沉重轻松了,妇科病痊愈了。邪恶镇压开始后,派出所警察找到我逼我写“不炼法轮大法”的保证书,我说不会写。警察说他帮我写,写完后给我念,让我签了字。通过学法,我才认识到这是顺应了旧势力的安排,大错特错。严正声明,该签名作废。我要坚修大法,做好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5月1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c/mh/articles/2005/6/30/105161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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