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刘臻子 我于1996年5月得法。99年7.20邪恶开始非法镇压大法以后,在邪恶的迫害下我曾写过“三书”。通过认真学法,我深刻认识到这是严重的错误。现在我严正声明:以前所有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坚信师父,坚信大法,跟上正法進程,做好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6月27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c/mh/articles/2005/6/30/105161.html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