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先添
我在高压下所做的一切违背大法的言行、书面材料、音像材料,以及亲戚代我写的所有书面材料等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的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紧随师,做好大法弟子的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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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6月2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c/mh/articles/2005/7/1/10522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