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陈蕾
我口头上和签字承诺过的“不将自己的信仰强加给孩子”的这条协议作废;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、给孩子造成负面影响的行为作废。今后做好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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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6月2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c/mh/articles/2005/7/1/10522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