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淑春
我在高压迫害下所说、所写的不符合宇宙法理的话和对不起师父、对不起大法的事和“三书”全部作废。今后努力弥补给大法带来的损失,跟上正法進程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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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6月2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c/mh/articles/2005/7/1/10522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