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孙忠春
我在劳教所所说、所做的一切对不起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我要认真学法和坚持实修,按照法的要求对照自己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坚修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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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6月2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c/mh/articles/2005/7/1/10522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