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许梅珍
过去所说的、所抄的一切对不起大法的话和东西,声明全部作废。今后一定要紧跟师父,坚修大法,做好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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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3月2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c/mh/articles/2005/7/1/10522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