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陈景孟
99年7.20迫害开始时说的、写的不符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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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6月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c/mh/articles/2005/7/1/10522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