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沈东梅、何淑芳、陆沛佳
我在劳教所期间符合共产恶党的一切言行及所写的一切都作废。今后努力弥补给大法带来的损失,跟上正法進程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3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6月1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c/mh/articles/2005/7/1/10522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