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包学香
1999年7月由于自己学法不深,在恶党及单位领导的逼迫下,强行让我在单位领导写好的“保证书”上签字,现特声明作废。今后努力弥补给大法带来的损失,跟上正法進程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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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5月2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c/mh/articles/2005/7/1/10522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