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翠萍
99年7.20时,我在单位写了不修炼的“保证”,现声明全部作废。今后我要走好师父安排的修炼之路,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6月2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c/mh/articles/2005/7/1/10522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