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闫志芬
被迫害下对不起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决心紧跟师父正法進程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三件事,一定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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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5月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c/mh/articles/2005/7/1/10522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