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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姜玉芝 我于2000年11月去北京证实法被恶警无理抓捕,对我动了刑,其中有电刑,还有不知道的什么刑具。由于当时有怕心,告诉了姓名和住址,并在审讯笔录上签了名字,配合了邪恶。这对一个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来说是错误的。因此声明: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努力做好大法弟子该做的三件事,坚定正念,任何时候都不能配合邪恶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6月13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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