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彩云
我在邪恶的迫害下,因有怕心,向公安妥协并按了手印,交了大法书,说了对大法不利的话。以上我做过的一切对大法不利的事、说过的一切对大法不利的话,全部作废。我今后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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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6月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c/mh/articles/2005/7/2/10529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