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何江
在邪恶的迫害下,违心的写下了“不修炼”的“保证书”,及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一律作废。加倍珍惜,坚修大法紧随师,跟上师父的正法進程,做好大法弟子应做的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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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6月2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c/mh/articles/2005/7/2/10529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