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金美
在邪恶迫害下,违心写了“保证书”,特此声明全部作废!以后坚修大法紧随师,投入到正法的洪流中来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5月2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c/mh/articles/2005/7/2/10529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