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马焕云
在邪恶逼迫下,所说、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论,全部作废。今后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紧跟师父,坚修大法到底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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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6月1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c/mh/articles/2005/7/2/10529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