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于丽红
在劳教所,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及所写的东西,全部作废。坚决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,走师父安排的路,跟上师父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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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6月2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c/mh/articles/2005/7/2/10529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