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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刘井春 2001年5月,我被派出所骗到“洗脑班”,放人时必须写“保证书”,我坚定不写,最后决定放我,必须交钱,当我妻子送钱时,我不在场,让我妻子写了“保证”,把我叫去问我同意她写的吗?我说也不是我写的,由于修的有漏,默认了,想起来就后悔,对不起师父、对不起大法,现在严正声明我妻子代写的“保证”及以前所有对大法不利的话,全部作废,加倍弥补,跟上正法进程,向世人讲清真相,还师父清白,还大法清白!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1年9月18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9/29/17229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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