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本才
在2001年,被迫违心写下的“不炼功”的保证,声明作废!我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4月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c/mh/articles/2005/7/2/10529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