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向欢
我因为当初不明真象,撕过法轮功的传单,现表示后悔,在此声明以后不会再被邪党利用迫害法轮功,法轮大法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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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4年12月2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c/mh/articles/2005/7/2/10529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