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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刘文侠 我于1999年9月20日进京上访,于21日在北京信访大门口被抓送回看守所,在看守所里被关了27天,后来在压力下,在许多常人心带动下,我签了字,事到如今我很后悔。特此声明:我以前签字一切作废。在今后的修炼中,我一定做个堂堂正正的修炼人,去掉一切常人心,坚修大法紧随师,跟师父回家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1.1.26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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