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殿忠
我是1997年7月得法的,我在共产邪教的洗脑班上被强制写过不好的东西,现在我声明我所说、所写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东西全部作废。从今以后我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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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6月2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c/mh/articles/2005/7/3/10535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