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凤兰
一切与大法不符、有损大法形象的言行声明全部作废。否定旧势力的安排,紧跟师父的正法進程,做好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6月2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c/mh/articles/2005/7/3/10535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