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同厂
以前在邪恶的迫害下,所说、所写的“不炼了”的“保证书”,声明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决跟上师父的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3月1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c/mh/articles/2005/7/3/10535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