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淑珍
在邪恶迫害中,所填写的“解脱表”等所说、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论,全部作废。洗刷污点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努力做一个合格的大法弟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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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6月2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c/mh/articles/2005/7/3/10535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