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高修翠
在6年多的迫害中,我被邪恶强行带到公安局时,写了“不炼功”的保证,及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,现在特此声明全部作废。今后加倍弥补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6月2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c/mh/articles/2005/7/3/10535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