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樊雄、黎先兰、李秀全、李亮娥、陈翠斌
我们在遭受邪恶迫害期间,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所写的“保证”,全部作废!并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!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!
本声明包含人数:5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5月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c/mh/articles/2005/7/3/10535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