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立善
在99年7.20后,邪党强迫我写的“保证书”,在此声明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5月2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c/mh/articles/2005/7/3/10535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