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黄春爱、张金平、王琴
以前所签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3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6月2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c/mh/articles/2005/7/3/10535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