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杨晓华
在99年我的家人代写的“保证书”,我是不承认的,现声明作废。紧跟师父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6月2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c/mh/articles/2005/7/3/10535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