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马艳茹、赵启慈
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跟上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6月2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c/mh/articles/2005/7/3/10535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