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张惠珍 99年邪恶开始非法镇压大法以后,由于本人学法不够,2000年至2001年期间,街道组织所谓的“学习”,之后他人代我写了所谓的“心得”,我签了字。现在我严正声明:以前所签的名和所说的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话全部作废。抓紧时间认真学法,跟上师父的正法進程,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6月26日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