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玉玲、张云霞
2002年我和母亲毁了师父的法像和大法的书籍。特此声明:以前所有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紧跟正法進程,决不辜负师尊的慈悲苦度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6月2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c/mh/articles/2005/7/4/10544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