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金焕
2004年我由于讲真象被邪恶绑架到看守所,在邪恶逼迫下写了不该写的“保证书”,声明:在开始修炼以来一切不符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坚定稳步跟上正法進程,以法为师,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好的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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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6月2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c/mh/articles/2005/7/4/10544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