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苏秀英
99年7.20共产邪恶迫害我,叫我讲的不该讲的话、代我写的我签字的“保证”,郑重声明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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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6月2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c/mh/articles/2005/7/4/10544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