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孙莉
在劳教所高压下所写的“在劳教所里不讲法轮功的事”的保证和一些不符合大法的话全部作废。在今后的修炼中,我要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努力跟上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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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5月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c/mh/articles/2005/7/4/10544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