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华、陈恒芳
凡是以前向邪恶写过的“三书”和说过的不炼法轮功的话以及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从现在起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跟上正法進程,坚决跟随师父走正法修炼之路,做一名真正的正法时期大法弟子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6月2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c/mh/articles/2005/7/4/10544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