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其敏
在看守所,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从今以后要紧跟师父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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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6月1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c/mh/articles/2005/7/4/10544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