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秀芬
在江氏邪恶集团的残酷迫害和强迫下,我曾经写过一次“不炼功”的保证和两次签名,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以前的损失,跟上证实大法的進程,做好师父叫我们做的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6月2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c/mh/articles/2005/7/4/10544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