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陈妹、杨娟、杨锦辉、陈春许
在迫害中,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4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6月2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c/mh/articles/2005/7/4/10544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