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明石、刘英、王春铃、刘玮、郭云芝、狄方英、张秀琴
在高压下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7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6月2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c/mh/articles/2005/7/4/10544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