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景英、李洪仪、李金莲、李景海、郑兰永、于江合、李景华、刘桂英、李淑英、冯景英
在邪恶的迫害下所做、所说、所写、所签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彻底铲除、解体共产邪灵。坚定修炼大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0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6月2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c/mh/articles/2005/7/4/10544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