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新梅、于淑艳、于淑莲
在邪恶的迫害下,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紧跟师父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3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6月2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c/mh/articles/2005/7/4/10544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