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殿茂
我替丈夫殿茂(未修炼)声明,1999年他替我写的“保证”,一律作废。今后用行动来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6月2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c/mh/articles/2005/7/4/10544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