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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李敏 我于1997年有缘得法。身心得到了很大的改变。在九九年三十晚,派出所来我家,在邪恶的恐吓和压力下,被迫在“保证书”上签了字。年初,由于学法不深,邪恶高压下,第二次在“不修炼”的保证书上签了字。而后,没有好好学法,及时醒悟,思想在邪恶的控制下,做了许多违背大法行为的事。走了许多的弯路。现我严正声明:以前所做的、所写的违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现在开始我要紧跟师父的正法進程,加倍努力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合格的正法时期的法粒子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6月28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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