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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李金秀

    记得是在99年7.20不久,当地派出所的邪恶干警曾先后来我家威胁,不准我修炼法轮功,并扬言会影响我子女及家人。当时由于学法不深,怕心相当重,就在他们问话中回答了:既然政府不准搞,那我就不搞了。并在他们写的笔录中签下了名,交了一本《转法轮》。现在我虽然一直在家炼功,但那次的言举,使我深深的后悔,的确不应该讲这些炼功人不该讲的话,对不起大法,对不起师父。现在我郑重声明:以前不符合大法的言谈举止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到底!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5年6月25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c/mh/articles/2005/7/5/105454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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